1938年,中共六屆六中全會通過了《關于中央委員會工作規(guī)則與紀律的決定》。
在中國共產黨的歷史上,有三次重要的“立規(guī)矩”事件:一是1929年“九月來信”,為解決黨內爭論樹立了典范;二是1938年,針對黨內王明鬧獨立等問題,制定了《關于中央委員會工作規(guī)則與紀律的決定》;三是1941年汲取皖南事變教訓,起草了《中共中央關于增強黨性的決定》。這三個文件的制定與實施,對于我們黨的團結和統(tǒng)一、奪取革命最后勝利有著重要影響。
確立黨內團結規(guī)矩
1929年,黨中央為了加強紅四軍的力量,派留蘇學生劉安恭等人到紅四軍工作。但是,劉安恭將蘇聯(lián)共產黨黨內斗爭那套做法搬到紅四軍這里,逐漸將爭論公開化。
之后,被免除軍委書記和政治部主任職務的劉安恭,不僅繼續(xù)堅持設立軍委的主張,還說紅四軍的黨分成兩派:一派是“擁護中央指示的”,一派是“自創(chuàng)原則,不服從中央指示”。他堅持提出,通過建立“完全選舉制”及黨內負責同志輪流更換等,來解決所謂糾紛。這樣一來,紅四軍內部的爭論非但未能停止,反而呈愈演愈烈之勢。
黨中央十分關心前委的情況,提議前敵委員會派人到中央報告情況。于是,陳毅前往上海。
8月13日,黨中央召開政治局會議,專門討論相關問題。鑒于關系重大,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8月29日再舉行一個臨時會議,專門聽取陳毅的報告,再作研究。
陳毅做了多次口頭報告,以及近5萬字的書面報告。之后,根據(jù)周恩來的多次談話,陳毅起草《中共中央給紅軍第四軍前委的指示信》,這就是著名的“九月來信”。
“九月來信”肯定了毛澤東“工農武裝割據(jù)”的思想,確認中國革命是先有農村紅軍、后有城市政權;明確規(guī)定紅軍由前委指揮,并將黨代表改為政治委員,其職責是監(jiān)督軍隊行政事務、鞏固政治領導、部署命令等;要求紅四軍維護朱、毛領導,明確毛澤東仍為前委書記。“九月來信”對統(tǒng)一紅四軍前委領導和全軍思想起了極為重要的作用,確立了黨內團結的規(guī)矩。
確立黨內統(tǒng)一規(guī)矩
1938年9月29日至11月6日,中共六屆六中全會在延安召開。這次全會通過了《關于中央委員會工作規(guī)則與紀律的決定》《關于各級黨部工作規(guī)則與紀律的決定》《關于各級黨委暫行組織機構的決定》等黨內規(guī)定,是中共黨史上一次“立規(guī)矩”的重要會議。
相關決定的通過,一個重要原因是為了解決黨內存在王明等鬧獨立的問題,要求必須保持黨內的統(tǒng)一。
1937年11月,王明從莫斯科回到延安,隨后到武漢擔任中共中央長江局書記。王明在長江局工作期間,在處理國共關系、估計抗戰(zhàn)形勢、如何保衛(wèi)武漢等問題上與毛澤東、張聞天等有不同意見,還表現(xiàn)出對黨中央的不尊重,甚至試圖鬧獨立。
1938年5月26日到6月3日,毛澤東在延安抗日戰(zhàn)爭研究會上作《論持久戰(zhàn)》的講演。7月上旬,黨中央致電長江局,要求長江局在《新華日報》上刊登《論持久戰(zhàn)》,可王明等人借口文章太長不予登載。隨后,黨中央再次致電長江局,要求分期刊登,但王明等人仍不同意。
王明甚至公然提議停止黨中央機關刊物《解放》在延安的刊行,而改在武漢印刷制版;未經黨中央同意,他還以個人名義將1938年2月底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的總結公開發(fā)表,等等。
針對以上種種情況,中共六屆六中全會強調,每個共產黨員應該愛護黨和黨的團結統(tǒng)一,認真實行黨的民主集中制——個人服從組織,少數(shù)服從多數(shù),下級服從上級,使黨及其各級領導機關達到在政治上和組織上統(tǒng)一到如同一個人的程度。
《關于中央委員會工作規(guī)則與紀律的決定》明確提出,各中央委員不得在中央委員會以外對任何人發(fā)表與中央委員會決定相違反的意見,亦不得有任何相違反的行動;各政治局委員未得到中央政治局之委任,個人不得用中央政治局名義或全黨名義發(fā)表對內對外的言論文件。
確立增強黨性規(guī)矩
1941年1月皖南事變爆發(fā)后,在中國共產黨的堅決斗爭及國際國內各方力量的共同努力下,國民黨頑固派發(fā)動的第二次反共高潮終于在這年3月走向緩和。
外部壓力變小之際,正是總結皖南事變教訓之時。1941年3月19日,毛澤東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中鄭重提出,要寫一篇關于增強黨性的文章。3月26日,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專題會議,討論增強黨性、反對獨立主義問題。
1941年7月1日,中共中央政治局通過《中共中央關于增強黨性的決定》。這是黨史上第一個以增強黨性為主題的中央決定,指出“鞏固黨的主要工作是要求全黨黨員,尤其是干部黨員更加增強自己黨性的鍛煉,把個人利益服從于全黨的利益,把個別黨的組成部分的利益服從于全黨的利益,使全黨能夠團結得像一個人一樣”。
廣大黨員干部紛紛展開批評和自我批評,糾正自身或他人身上存在的各種非黨性傾向。以此為契機,立規(guī)矩、強紀律的意識在黨內逐漸深入人心。
來源:共產黨員網